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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有什么条件?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哪些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2、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被取保候人有哪些义务

  1、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4、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案例:

  2012年7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李某因把从家里拿出的380元钱都在游戏厅输光了,不敢回家,自己在霍林郭勒市广场呆到23时许,后走到“万达家电”附近时,过来一辆出租车,冲被告人按喇叭,被告人坐上车,到鸿骏铝厂附近来回走了两趟,后又到鸿骏铝厂东侧林河宾馆附近时,被告人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现金579元,因怕被害人报案并追赶他,又抢了一块手机电池和一把出租车钥匙,并告知被害人过一会儿去广场亮灯处取回手机电池和车钥匙。

  被告人劫得财物后跑到小广场,将车钥匙和手机电池放在广场一水泥台上后,顺着小广场里面的草地逃跑。被害人见被告人跑到广场后跟在后面到广场亮灯处取回车钥匙,未找到电池。

  被告人在抢劫过程中将其一部黑色直板触屏“苹果”牌手机落在出租车上。

  被告人从草地逃跑时,不小心掉进一个用水泥、石头砌的沟里,将腿摔骨折,被告人爬上来之后,因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就走到铝厂门卫室,让门卫报案,说完后被告人昏迷。醒来后被告人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实施抢劫的过程。被告人所抢劫的579元已由公安机关退还被害人,得到被害人谅解。

  案发后,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线索,公安机关得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让他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提供其他犯罪嫌疑人线索,使公安机关得以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属立功,依法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自首和立功情节及悔罪表现,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未给被害人造成损失并取得谅解,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故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六十八条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和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以上就是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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